近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部署2026年經濟工作重點。在部署明年推動投資止跌回穩方面,要求“優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途管理”。

專項債是指地方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發行的、約定一定期限內以公益性項目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或專項收入還本付息的政府債券。它是落實積極財政政策的重要抓手,是政府拉動投資最直接、最有效的政策工具之一。

自2015年推出以來,地方發行新增專項債規模大幅攀升,2025年預計達到4.6萬億元左右。用好管好這筆資金至關重要。

因此,近些年,專項債用途管理不斷優化。此次中央再次要求優化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途管理,未來萬億級專項債政策將有新動作。

根據上述中央部署,專項債資金用途將會繼續有所調整。

PART 01





專項債資金用途調整動向

去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優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下稱《意見》),從此前專項債用途“正面清單”管理改為“負面清單”管理,因此除了“負面清單”中無收益項目等外,其他所有項目都可以發行專項債,專項債投向領域大幅拓寬,給了地方政府更大空間。

目前專項債投向領域非常廣,細分行業大概有三四十個。

但從經濟社會發展來看,社會需求不斷變化,比如,人工智能、新能源、新基建等,這就需要政府投資項目與社會需求更好地匹配,不斷優化專項債投向。

根據企業預警通數據,截至今年12月13日,用于項目建設的專項債資金中:

約26.6%投向市政和產業園區基礎設施;

約17.2%投向土地儲備;

約16.9%投向交通基礎設施;

約11.4%投向保障性安居工程;

約11.2%投向醫療衛生、教育等社會事業;

約6.1%投向農林水利;

約2.6%投向生態環保;

約1.1%投向新基礎設施。

2025年以來的專項債資金投向與2024年相比,投向市政和產業園、交通基礎設施等領域比重出現明顯下滑,投向土地儲備領域專項債資金規模從2024年的約2億元增至約5437億元。另外,今年專項債首次投向政府投資基金,規模已超800億元。

今年專項債資金投向土地儲備規模大增,目的是改善土地的供求關系、增強房地產企業的資金流動性,同時有利于補充重點領域的土地儲備,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專項債券用途優化更多地是貼合國家相關規劃及年度經濟工作任務要求,優先投向當年重點支持領域。

此次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提出,明年經濟工作的重點任務之一是堅持內需主導、建設強大國內市場。各地需通過提振消費、推動投資止跌回穩、優化實施“兩重”項目等舉措落實這一核心任務。

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作為地方政府引導產業發展、助力擴大內需的重要抓手,其用途導向必然緊密契合上述任務要求。

在具體用途的細化層面,未來存在將專項債券用于項目資本金、參與基金出資等改革的可能,但相關改革試點的落地,仍需等待后續具體細則進一步明確。

今年為了提高專項債發行進度和配置效率,國務院賦予部分地方更多的靈活性和自主性,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含寧波市)、安徽省、福建省(含廈門市)、山東省(含青島市)、湖南省、廣東省(含深圳市)、四川省和河北雄安新區,試點了專項債項目“自審自發”,即當地省級審核項目后即可發行,不用再報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核。

明年專項債“自審自發”試點地區是否會進一步擴圍,也備受關注。

PART 02





“準入標準”進一步收緊

2026年專項債申報的“準入標準”進一步收緊:

其一,收益覆蓋要求更嚴。項目收益覆蓋倍數從過去的1.2倍提至1.3倍,高風險地區(按地方政府債務率劃分)需達到1.4倍及以上,且測算周期需與債券期限匹配。

其二,雙平臺填報要求更細。申報需同步在“國家重大建設項目庫”(發改委)與“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系統”(財政部)完成信息錄入:發改委庫需上傳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土地預審意見等前期手續,缺一不可;財政部系統則需填報《項目收益與融資平衡方案》,包含年度現金流預測、收益來源明細等,若兩個平臺的投資金額誤差超5%、項目名稱存在一字之差,均可能觸發系統預警,導致申報暫停,項目被退回,延誤申報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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